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申报2023年度科研计划项目课题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2023年度省卫生健康委科研计划项目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条件
申请者(课题负责人)
1.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信用,实际主持和从事该项研究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其中申报重点课题者必须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
2.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所申请项目的研究。
3.主持的省卫生健康委科研课题、科卫联合课题均已按计划实施且结题。
4.申请者同年度内,原则上不再同时申报省卫生健康委科研课题、科卫联合课题。
5.申请者与参与者非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者应将申请书内容和科研诚信的有关要求告知参与者。
二、课题申报方向
(一)重大非传染性疾病及多发病防治
心血管、呼吸、内分泌、消化、泌尿、风湿免疫、骨软组织、神经精神、妇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疾病等重大慢病的诊疗关键技术、规范化诊疗方案研究;全科医疗技术及服务规范;恶性肿瘤的早期筛查、早期诊断、规范化和个体化治疗、危险因素综合干预以及防治新策略研究;无创和微创医学研究;急危重病临床救治研究;护理服务模式与质量改善研究。
(二)重大传染性疾病及公共卫生防治
艾滋病防治研究;结核病防治研究;病毒性肝炎防治研究;新发传染病研究;职业危害防治研究。
(三)人口与老龄化领域
重大出生缺陷和遗传病防治研究;人口老龄化科技研究。
(四)医学教育领域
医教协同相关政策研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控制、管理模式研究;全科医学教育体系、管理模式研究。
三、课题类型
(一)重点课题
重点课题聚焦医药卫生领域重大科学前沿需求,尤其是高质量的临床研究。加强应用技术攻关和转化,扶持培育重点研发计划。每项重点立项资助课题的资助额度为5万元,重点立项指导课题由依托单位给予科研经费。
(二)一般课题
每项一般立项资助课题的资助额度为2万元,一般立项指导课题由依托单位给予科研经费。
四、课题申报相关要求
(一)课题申报需由推荐单位推荐。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和联系单位均可作为推荐单位向我委推荐课题。
(二)各推荐单位和依托单位应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严格按照课题的申报条件、研究方向和要求、科学性进行形式审查,并严把课题质量关,严禁学术不端行为,且同一课题不得向财政出资单位重复推荐。经省卫生健康委形式审查通过率低于50%的依托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重复推荐课题一律不予立项,并取消申请者的1年申报资格。
(三)超过研究期限2年以上的课题,视为自动终止课题,省卫生健康委将收回课题财政拨款剩余经费。2020年及以后立项的课题,依托单位未按要求落实资金配套,将暂停依托单位申报资格,待其落实到位后再按相关程序予以恢复。涉及科学伦理问题的研究,应当提供相关的伦理证明。
(四)课题实行网上在线申报、审核、推荐和评审。申请者需登录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科教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s://hunan.wsglw.net/Page/MainPage.aspx),通过登录个人账号(如无账号需进行注册)进入科研课题申报管理系统,根据系统内附要求进行网上填写和申报。依托单位(如无账号需进行注册)和推荐单位应根据系统内附的相关要求进行网上审核和推荐。对初审合格的课题,省卫生健康委将组织专家进行网上评审。
(五)2022年6月25日16时后,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科教信息平台在线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联系人及电话:张红艳15116841739;0734-8815820。
科技处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