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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关于做好2016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 鉴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STB 发布时间:2016-06-13 浏览次数:[14084] 次

各市州社科联、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军校、科研院所、省直有关单位、省级社科普及基地:

根据《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暂行办法》,今年将进行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工作,请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615日起至75日为网上申报阶段。有关申报单位应先与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为省社科评审办)联系,在湖南社科网或湖南科研网的“社会科学成果鉴定管理系统”内注册(已注册单位不用再注册)。然后各单位申报者在“社会科学成果鉴定管理系统”进行个人注册(已注册的不用再注册),按要求如实填写注册信息,经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使用个人账号在线申报。申报成果鉴定的相关信息(著作、论文、调研报告、反响材料及证明等)须全部用PDF格式上传,每个文件不超过30M,若文件过大可分解成多个文件上传。个人申报材料须在所在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再提交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各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正式提交省社科评审办

(二) 201676至12日为申报纸质材料阶段。为确保申报的可靠性及存档需要,申报者须申报一份与网上电子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包括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纸质鉴定申请表》、《反响材料表》,著作原件,论文、调研报告、反响及证明材料复印件等,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须对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所有材料要求放入材料档案袋,并将《鉴定申请表》的封面复印后贴在材料档案袋面上。同时再将《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单位申报材料统计表》打印1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所有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汇总报送省社科评审办,逾期不予受理。省社科评审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成果鉴定实行限额申报,指标分配为:

1.一类本科院校、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省教科院申报5项以内。

2.二类本科院校、省社会主义学院、省直工委党校申报4项以内。

3.各市州社科联、市州委党校、高校社科联、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高职高专、社科普及基地申报3项以内。

4.其他单位可申报2项。

(四)分片联系人

1.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高职高专——联系人:吴 实;电子信箱:wushih@163.com;电话:13574853235  89716042(办)。

2.省内本科院校(长沙市内)、省直各单位和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联系人:李安定;电子信箱:lad126@126.com;电话: 13907317822  89716072(办)。

3.省内本科院校(长沙市以外)、党(干)校、各市州社科联、高校社科联——联系人:黄渊基;电子信箱:303143040@qq.com;电话:13467515224  89716007(办)。



附件:

1.《2016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实施方案》

2.《2016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申请表》

3.《2016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单位申报材料统计表》

4.《2016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反响材料审查登记表(著作类)》

5.《2016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反响材料审查登记表(论文类)》

6.《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学科分类及数据代码表》



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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