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科技处»新闻公告»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湖南人文社科资料的通知

来源: STB 发布时间:2015-10-10 浏览次数:[13813] 次

各高校、党(干)校、军校、科研院所、省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回顾1958年湖南省社科联成立以来发展历史,特别是1985年独立建制以来发展历程,展望未来发展蓝图,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湖南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特向你们征集反映湖南社科事业发展历程的历史资料和展品实物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各高校、党(干)校、军校、科研院所、省直有关单位

二、征集范围

1.重要人物。全省荣誉社科专家、优秀社科专家、优秀青年社科专家,或者获得同等荣誉及以上的优秀专家;历届省社科联常委,或主席团成员,以及历届领导班子成员(有交叉但不重复征集);曾经在湘工作过或湘籍的省部级及以上领导和获得省级优秀社科专家同等及获得同等荣誉专家学者;对我省社科工作给予支持和关心的省部级以上领导。

2.重要成果。社科类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成果。

3.重要活动。主办、承办国际性、全国性、全省综合性的社科类活动、会议。

三、征集内容

1.重要人物。个人简介、专家介绍、学术贡献、突出工作业绩和代表作品等(见附件1)。

2.重要成果。证书、著作、论文、奖杯等(见附件2)。

3.重要活动。活动、会议主题,主办、承办单位,时间地点,与会主要领导、专家,会议成果,会议影响等(见附件3)。

  四、征集办法

1.按照“公益事业,自愿支持”的原则无偿征集。少量资料为了保证资料的完整性、连续性和珍贵性,可有偿征集,或采取买一赠一等形式征集。

2.各单位获得的能代表全省社科界某一方面成果或荣誉的奖杯、奖牌、奖状等属于集体荣誉,可以提供给省人文社科馆永久保存。属于个人提供的实物、奖杯、奖牌、奖状、证书、成果等,提供人要注明是否愿意捐赠,如不愿捐赠,我们对采用的实物将制作复制件,原件退还给提供人。

3.重要人物、重要成果、重要活动,按照“一人一事一表”原则填写,具体见附件123。并填写《湖南人文社科征集资料(物品)登记表》,具体见附件4

4.对征集单位和个人进行公示表彰;对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先报告请示领导同意,按程序报批,可举办现场捐赠仪式;在相关展览中,标注捐赠单位、捐赠者姓名及时间。

5.注重保存。对于录音、照片等,采用唱片录音机、胶卷照相机进行备份。

  五、联系方式

  省人文社科馆筹建办公室全面负责资料收集及联络协调工作。请各高校、党(干)校、军校、科研院所、省直有关单位收集资料后,于2015年10月30日之前报送到省人文社科馆筹建办公室。

联 系 人:吴 实;电子信箱:wushih@163.com;电话:13574853235,89716042(办)。

李安定;电子信箱:lad126@126.com;电话: 13907317822,89716072(办)。

黄渊基;电子信箱:303143040@qq.com;电话:13467515224,89716098(办)。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浏河村巷37号

邮编:410003




湖南省人文社科馆筹建办公室

2015年8月12日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