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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5年度国家基金项目和教育部项目预申报的通知

来源: STB 发布时间:2025-01-14 浏览次数:[242] 次

学校各单位:

为充分做好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切实提升项目申报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

1)请申报人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研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四五”规划》,参考近几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提前凝练项目,按照各类型项目申报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报书。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报)、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申报人可根据自身实际酌情选择具体项目类型。

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具有较高的主体性、原创性和学术思想性;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2)申报人根据国家政策、重大前沿问题等,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研究方向,研读《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参考近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指南》、立项信息和相关要求,提前凝练选题,填报项目申报书。

3)根据往年申报通知要求,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应注意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以及《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建构和高校咨政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2)根据往年申报通知要求,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申报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2023、2024连续两年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报人,暂停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资格,但可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四、具体要求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合理规划,切实做好2025年度相关项目的预申报工作,并按有关要求填写《XX学院2025年度拟申报国家自科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一览表》(附件1),于2025年120日前报送科技处下学期开学科技处将依据预申报项目清单,通过科研培训、专家讲座、学术研讨和精准辅导等措施进行跟踪服务。

2)近5年晋升高级职称人员、承担省级纵向课题的教师,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原则上必须申报。鼓励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的男教师和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的女教师申报青年基金项目。

3)具体申报以正式通知为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具体申报细则可查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全国哲学社科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www.nopss.gov.cn/、教育部人文社科管理网站 https://sinoss.moe.edu.cn/。

联系人:张红艳、曾建催

电话:0734-8815820

附件1:XX学院2025年度拟申报国家自科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一览表.xlsx 

 

 

 科技处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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