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南省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 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二级学院领导、全体教师:
按照科技部统一部署,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健康委于6月16日下发了《关于开展湖南省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湘科发〔2023〕83号文件,决定在全省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所有教师阅读通知原文,并组织教师填写1.科研论文自查表2.自查统计汇总表(见文末附件)。在本周五(7月14日)下午5点前将各学院自查表和汇总表 发送到科技处。
请所有发表过论文的教师都要详细完整地填写科研论文自查表和汇总表,自查表请签字,将签字的那一页打印签字然后扫描附在自查表word文档最后。
清理范围: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等科研单位所属科研人员,2018年1月1日以来在国内外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及毕业论文。国家、省等有关部门和本单位已查处的论文不纳入自查范围。
注意:
凡问题论文,不得用作课题结题、科研工作量计算、职称评审、科研成果奖励申请等,请各二级学院在相关签字环节严格把关!!
清查重点:
对符合自查清理范围的论文要逐一自查,重点核查以下几个方面:
1.论文是否存在买卖、代写、代投情况,署名作者是否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和论文写作;
2.实验研究数据是否为作者真实开展研究所得,是否存在未真实开展研究而购买实验研究数据情况;
3.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重复发表等情况;
4.论文是否存在伪造通讯作者(邮箱、单位),伪造或操纵同行评议等情况;
5.论文的图片、数据等是否存在伪造、编造、篡改,以及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等情况;
6.论文署名作者是否对论文未作出实质学术贡献,存在挂名现象;
7.论文是否存在以弄虚作假方式获得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或伪造、篡改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文件等情况。
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
有关单位的自查清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于瞒报、漏报、错报或不报的单位及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其他事宜,请阅读通知原文。联系方式:何老师13203070131贺老师1597421572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