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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

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的通知

来源: STB 发布时间:2023-06-02 浏览次数:[21516] 次

学校各相关单位: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每年两次集中受理项目结题,分别是6月和12月上旬。结题材料通过“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现将结题有关要求及程序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的范围

根据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今年需办理结项项目为18年所有类别项目、19年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与20年度一般项目必须在2023年6月份申请结题。如未按时间要求结题,将按照项目管理办法予以撤项。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通知到项目负责人。

二、材料准备

1、纸质版结题材料包括:

1)结题报告1份;研究报告1份;成果简介1份,其他内容详见附件。

2)结题成果为论文、专利、鉴定成果等,须提供原件核对(原件核对后返还);结题成果为著作的,须提交原件(原件不予退还)。

3)提交成果附件材料复印件要求:论文需提交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被《SCI》、《EI》收录,还需提供收录证明;专利、鉴定成果需提交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著作需提交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等复印件;成果反响需提交权威检索部门提供的检索证明复印件;结题成果附件置于结题报告书后一起装订。

以上纸质材料胶装成一册,于2023630前送至科技处。

2、其他注意事项

1)项目结题必须达到教育厅申报书填报的预期成果,与项目研究相关的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必须注明“湖南省教育厅资助科研项目”和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能列入该项目成果范围和作为结题依据。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不能作为结题依据。对于应用研究项目,必须提供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验收的相关材料。

2)请项目负责人组织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进行评议(其中校内专家不超过2名),其中专家组组长须为外校专家,专家评议后在《结题报告》末尾“专家验收意见栏”填写验收意见并亲笔签名。

3)专家意见填写完成后交科技处盖章签署意见,项目负责人将盖章后的页面拍照或扫描,替换结题报告最后一页上传至结题系统。

4)申请延期结题的,请填写《延期结项申请书》

三、网上提交

1、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管理信息系统开放时间为67628,请项目负责人凭账号(项目编号(大写))、密码(项目负责人姓名(汉字))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网址网址:http://rms.xuefeng.space:25250/ResearchManagementSystem),使用谷歌浏览器上传研究报告、成果简介、上传成果附件扫描件,其它浏览器不保证能够顺利上传。

2、如网络提交时提示不能申请项目结题,请确认立项是否满2年以及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是否均已命名并上传。

联系人:张红艳15116841739,曾建催18374701953

咨询电话:0734-8815820

 

附件: 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模板.zip

 

 

科技处

202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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