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十四五”规划 2023年度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湘教科协〔2022〕07号
各会员单位及高等教育、职成教育、基础教育、综合实践研学旅行研究分会、产教融合发展研究中心:
根据《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章程》和《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2023年工作要点》,经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批准,决定自即日起启动2023年度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2023年度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要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期更好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引领舆论。要以解决本市州、本县区、本单位(学校)的领导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教育教学中、微观问题为重点,针对不同类型学校、学科、专业的教育教学的特点,依据指南方向,分类设计具体的申报课题。
二、课题申报人为协会会员单位的教师、管理者。非会员单位如需申报协会课题,可边申请加人协会理事或会员单位,边申报协会课题。
三、课题申报类别为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含高职高专教育)两类教育,课题分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选题可依据协会《课题指南》选题,也可以按教育科学其他研究方向自行设计课题。不属于教育科学范畴的课题不予受理。
四、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课题的研究经费由申报单位资助,申报会员单位须承诺具体经费资助额度,方允许立项。协会课题结题后,有重大研究成果或一定影响的课题,协会将采取成果收购或成果评奖评优的办法给予精神或经费奖励。每项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每名主持人限报一个课题,如主持人尚有省教育规划课题、省教育科研工作者协会课题未结题的,不得再申报本年度协会课题。
五、课题评审实行纸质材料专家评审,按照《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课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2022年版执行,由协会秘书处负责组织。评审结果报协会审定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课题立项通知。
六、课题结题按照《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科研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执行。立项课题原则上1-3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后五个月内必须开题。立项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应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如质的完成研究任务。
七、课题申报相关材料均可在“湖南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网”(www.hnjkgx.com)或协会QQ群(群号:945291825、186097750、383350453等)下载,入群必须实名制。
八、课题申报需要提交纸质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及申报单位汇总表(见附件3)的打印稿和电子稿。申报书纸质稿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课题申报人及课题组成员必须签名,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含具体资助经费额度和缴纳协会会费转账凭证),并加盖单位公章。各课题申报人应在集中受理时间前将纸质稿及电子稿交当地市州教科院(所)或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再由市州教科院(所)或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会员单位统一报送,个人报送不予受理。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中小学为2023年4月27日至28日;高校为4月29日至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各市州教科院(所)、各高校会员单位要广泛宣传,积极发动,让会员单位所有人员有知晓权、申报权。市州或高校会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收集、整理、审核辖区内会员单位的课题申报材料,填写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在集中受理时间内将申报书、汇总表的电子稿及纸质稿报湖南省教育科研工作者协会秘书处。
市州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市管单位)纸质稿一式三份请寄长沙市教育街省教育厅西院办公楼702室协会秘书处秦梦佳老师收,电子稿请发送指定邮箱: 70293288@qq.com;高校和省直单位的纸质稿一式三份,请寄协会秘书处黄子安老师收。电子稿请发送指定邮箱: 1207091530@qq.com。申报书电子文档请按“姓名+单位+课题名称”的格式命名。
咨询、联系电话: 0731-84428095。
温馨提示:
凡申报2023年省教育规划课题没有立项的(必须是会员单位,并及时交纳会费的单位),可以按协会《通知》要求,重新修改《申请评审书》,再申报省教科研协会课题。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
2022年11月8日
本校时间节点:
4月24日,请各学院将申报材料交到科技处,申报材料如下:纸质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及申报单位汇总表(见附件3)的打印稿和电子稿。申报书纸质稿一式三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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