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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发布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 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 选题指南的通知

来源: STB 发布时间:2023-02-15 浏览次数:[4112] 次

各普通高等院校: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高校专家学者系统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和理论观点,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重大成果,现发布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选题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根据选题指南(见附件1)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开展研究,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加快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

  2.本次共设立65个研究选题,每个专项研究课题资助经费为5万元。

  3.成果要求:申请人围绕研究选题指南自拟题目,撰写有深度、有影响、高质量的理论文章,在中央和地方主流报刊、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咨政报告2篇及以上。

  4.教育部将择优对完成研究任务的申请人下达立项通知书(立项即结项),并拨付课题经费。

  二、有关要求

  1.请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积极组织专家学者参与课题研究,形成研究阐释热潮。同时,可将申请人撰写的咨政报告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cgc@moe.edu.cn,教育部视情采纳刊发。

2.请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于2023年6月30日前,通过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在线填写,生成《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研究刊发、采纳情况一览表(样表)》(见附件2),并附佐证材料。

 

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发布教育部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大精神 研究)选题指南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同步启动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项。对成果符合要求的,择优予以立项为省教育厅重点项目或优秀青年项目(立项即结项,不与教育部重复立项);2023年度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中单列指标,支持继续开展更为深入的研究。

省教育厅在立项新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时,将优先支持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成果显著的高校。

请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报送教育部的《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研究刊发、采纳情况一览表》以及佐证材料同时报送至省教育厅指定电子邮箱510118595@qq.com。联系人:左超1587427653

 

时间节点:

2023年3月25日:各学院将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档汇总交至科技处227室。

2023年6月25日:各申报者将论文(或者资政报告)稿件,及论文发表(或资政报告被采纳)的佐证材料,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研究刊发、采纳情况一览表(样表)》汇总交到科技处227.(所有材料都需要纸质稿和电子稿)


  附件: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选题指南

     2.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研究刊发、采纳情况一览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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